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通过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警素质,创造了良好的业绩。1993年以来,该院连续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并记集体一等功。
海珠区检察院地处改革开放的前哨,进入九十年代后,受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部分干警在清贫生活的反差中有些心浮气躁,不安心检察工作。
面对这种情况,1993年新上任的院领导班子认为,必须把提高干警素质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使干警确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检察工作,献身检察事业,才能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
思想政治工作怎样取得实效,院领导决定从自己做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营造良好的院风。全院号召干警勤奋学习,领导首先带头,检察长刘树选上任以来发表的调研报告和论文达20余篇,带动全院104名干警三年来共撰写文章380篇。
海珠检察院的干警35岁以下的占69%,年轻人热情高干劲大,但容易受错误思潮的影响。院党组把思想工作的重点放在引导干警把自我价值的实现融为对检察事业的奉献上。在理论教育中,用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解决干警的思想实际问题。在思想工作中,既有党团组织教育,又有干警间互相教育,还请家属配合教育;同时不定期地根据干警的思想状况选择一个主题开展“大家谈”,既学习英模事迹,又学习“身边闪光点”。形式多样的思想工作,使全院形成了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思想意识。
海珠区检察院在创一流业绩的工作中,磨练干警的意志,增长干警的才干,目的在公正执法。自1993年至今,该院成功地查办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345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00多万元,侦破串案、窝案148件,其中厅局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68人,居广东省基层院之首,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反贪劲旅”。
海珠区检察院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养成了干警不畏权势、敢办大要案的执法胆略。1993年以来,他们共办理10万元以上的大案104件。1994年初,该院侦破了一个电脑员贪污案,循迹深挖,破获了大串高职级要案。当挖出广州海运集团物资公司总经理潘进和受贿案时,招来各种压力,什么“搞倒潘进和,就会搞垮企业”等等,但他们并没被吓倒,顶住压力,迅速取得了相关证据,不但查证了潘进和受贿48万元,而且挖出了潘的顶头上司广州海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铁桥(副厅级)受贿案,和涉及部分干部、银行、个体户的贪污、受贿、偷税案件15件。
海珠区检察院干警敢办其他部门办不下去的案件或疑难案件。广州化学纤维厂原厂长招汉仪是红极一时的“明星企业家”,但因其实行家族式管理,使企业濒临倒闭。职工举报招挪用公款和受贿8年,许多部门都查过,但因种种原因未查清。该厂职工看到海珠区检察院有关反贪事迹报道后,向其举报,海珠区检察院仅在一周内即侦破此案,把招汉仪送上了法庭。
该院干警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审讯,尊重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在办案中坚持先抓证据后抓人,抓不到证据不抓人,并积极贯彻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近几年动员犯罪人员200多名投案自首。
海珠区检察院干警注意在办案中运用谋略。1999年3月,他们成功地侦破了广州水泥厂特大受贿窝案,根据掌握的情况,还有的人没得到查处,于是他们采取“敲山震虎”的策略,召开敦促自首大会,当场就有一名处长痛哭流涕地上台交代收受6万元的犯罪事实。他们对说情和“过问”不是简单地“顶和避”,而是公开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在要求知情人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思想工作的同时,“逆用说情”,结合反映的问题完善证据。
海珠区检察院重视培养干警的政治责任感,处理好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关系。这几年该区因征地、房屋拆迁、工人下岗、企业拖欠工资等,经常发生集体上访、闹事,区委、区政府遇到急、难、危的事情,经常希望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该院根据区委的要求,积极热情主动地做工作,维护地区稳定,但不越权、不违法。
海珠区检察院要求干警每办一个案件,都要认真地思考如何防止类似犯罪的发生,向国有企业提出预防性建议,努力使企业减少或杜绝犯罪。1998年,他们与广州电力总公司、明珠电力集团尝试预防工作,在投资5000多万元的“飒特项目”中建立了飒特项目预防工作组,成效十分显著。目前,该院已在区内的银行系统、广州市化工总公司系统建立了预防犯罪网络,效果十分显著,都未发生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现象。
在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锻炼干警服务社区意识。他们针对本区治安形势严峻的特点,积极参加严打斗争,保证快捕、快诉,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同时,运用检察机关的优势,开展法制教育,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增加的情况,在本区18所学校中开展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这一做法获得“金不换工程奖”。他们长期坚持做好信访工作,做到来有迎声、听有耐心、走有送声,能办的快办,不能办的讲明原因,受到市民的称赞。